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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情小說 >> 現代,臺灣 >> 一往情深,久別重逢,再續前緣 >> 今天不結婚作者:夏晴風 | 收藏本站
今天不結婚 page 5 作者:夏晴風
    一個原本只生活在實驗室、電腦前的人,卻跑到隨時可能要人性命的槍林彈雨里征戰,與人廝殺。

    「這些年你過得好嗎?」她低聲自言自語似的問,而床上的人動也沒動,完全是沉睡的模樣。

    輕輕嘆了氣,握著唐旭初的手趴在床上,她想著瞇一下就好,等等再幫他做檢查,沒多久便落入深沉睡眠中。

    床上的男人緩緩抽出被握緊的手,長了薄繭的大掌,極為溫柔的覆上她的后腦杓。

    他被救活了,生命無虞了。

    本想著若是能活過來,要重新開始的……

    不料,卻親耳聽見她對另外一個男人說「我愛你」。

    那滋味,無比苦澀。

    人生果真充滿了變數,唐旭初苦笑,大掌溫柔撫摸蘇清清的頭,直到天色漸亮,才又睡著了。

    第2章(1)

    湯書毅將點滴流速調慢,低頭在病歷上書寫。

    片刻過后,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,不得不承認,那張臉是極為好看的,如果那雙眼睛睜開,可以為那張好看的臉加上許多分數。

    湯書毅知道,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著,那雙深邃炯亮的眼眸,搭上似峰的眉骨,清俊卻透著一股不容動搖的氣勢,那張英挺剛毅的臉會有多好看!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,還有許多人無法企及的高智商。

    天才只能被眾人仰望,多數人無法追趕,除非你也是天才,否則怎可能追趕過天才。

    湯書毅站在病床邊,看著唐旭初,盡管如今那張臉多出幾分風霜,仍是一樣好看。他不由得出了神,想起多年前看見的唐旭初—

    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后,湯書毅是遺傳學研究所的研究生,跟著知名遺傳學教授愛默生做研究,研究論文已經大致完成,他拿著整理好的論文,來到愛默生教授的辦公室。

    愛默生是個性情古怪的教授,不是聰明人跟愛默生教授講話,他連理都不會理,通常是直接漠視。

    在他眼里能值得他開金口說上幾句的人,沒有幾個,他對學生要求很高,能讓他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學生并不多。

    湯書毅當年是少數能讓愛默生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,憑借著愛默生在遺傳學上的名聲,能讓愛默生同意擔任指導教授的研究生,畢業后出路多半也不會太差,甚至還沒畢業就有其他政府機關單位、私人研究機構找上門談畢業后的去向。

    湯書毅的人生,嚴格來說算是順風順水,他有一顆不錯的腦袋,事實上經過測驗,他的智商在水準之上,雖然稱不上是天才,但也算得上是頂尖的聰明人。

    他一直認為自己是聰明的,直到那天,他第一次見到原來性情古怪的愛默生教授,可以如此熱情待人。

    當時,唐旭初在愛默生教授的辦公室里,教授讓唐旭初看即將發表的論文,唐旭初坐在沙發椅上雙腳交疊,年輕的臉龐,十幾歲的身體還沒長開,身高約莫才一七三左右。

    唐旭初很快地翻閱完愛默生教授的論文,湯書毅拿著自己的論文敲門,走進愛默生教授辦公室,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,等唐旭初看完論文。

    那一幕,讓湯書毅印象深刻,或者該說終生難忘。

    其實那不是他第一次耳聞唐旭初的名字,他沒忘記兒時他們曾讀同所中小學,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。

    但真正讓他震撼的,是當時十多歲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氣勢彷佛才是教授,而大名鼎鼎的愛默生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。

    湯書毅走進辦公室,還沒來得及開口,愛默生教授便舉起手揮了一揮,作勢制止他出聲,直到唐旭初看完了最后一頁論文,從椅子上站起來。

    他臉色謙遜溫和,用雙手將論文還給愛默生教授,愛默生教授臉上有著湯書毅從未見過的光亮。

    「你覺得怎么樣?」愛默生教授迫不及待詢問唐旭初。

    唐旭初溫和的笑了笑,回答教授,「我的實驗結果,過兩天準確數據就能出來,可驗證教授的論點,到時我可以把準確數據傳給教授!

    愛默生教授聽完,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問:「你真愿意把數據傳給我?」

    「當然。教授的論點跟我的實驗相同,我的數據正好驗證教授的論文。」

    「謝謝你,我會把你的名字掛上去!箰勰淌谡f。

    「不用。我只是把數據傳給教授,并沒有做什么事,怎么能在教授的論文上掛名!

    愛默生教授搖搖頭,笑了笑說:「我的研究只是你研究方向里的一小部分,掛名的事你自然不會看在眼里。」

    「愛默生教授,您誤會我了。我不過是將實驗室跑出來的數據給您,單單這樣就要沾教授的光,掛名在教授辛苦完成的論文上,這樣我于心不安。教授的論文我并沒有任何付出,實在不能掛名。」

    「我懂你的意思,你是個謙虛的好孩子。但如果沒有你的實驗數據,我的論文就只是推論,而不是定論,加上你的實驗數據,才能進一步朝定論方向走!箰勰淌谂牧伺奶菩癯醯募绨。

    「教授,干細胞研究是正確的方向,只是要走的路還很長……」唐旭初聲音溫溫淡淡地。

    那個午后,陽光撒進來,落在唐旭初的身后,他彷佛周身籠罩了一圈燦爛光暈,湯書毅看著當時身量不高的年輕男子,卻感覺他彷佛有泰山般的分量。

    唐旭初……生平第一次,湯書毅真正徹底地見識到了什么叫做可望而不可及。

    一個能讓愛默生教授如此熱情對待的人,必定是不凡的。

    后來,他陸續聽了許多關于唐旭初的傳奇,的確,唐旭初是一個傳奇人物,年紀輕輕天分非凡,十五歲拿到物理學、遺傳學碩士學位,十七歲擁有醫學博士學位,他擁有尋常人無法獲得的成就,做的是尋常人無法做的事,十八歲的唐旭初已有能力主導一個私人研究實驗室,突破遺傳學困境,找到新出路……

    愛默生教授當年的干細胞研究,確實只能算唐旭初寬廣研究領域里的一個點,一個極為重要,卻僅僅只能算是唐旭初研究王國里的一小點。

    所以當年唐旭初能毫無介懷地將實驗室的數據傳給愛默生教授,教授論文發表,不過是唐旭初實驗王國里的一個小小環節,借由愛默生教授論文證明干細胞是人類細胞中完美的中性萬能細胞……

    好幾年之后,他才明白唐旭初的研究,超越當代。

    唐旭初要的不是名聲,他所有研究只有一個目的—找到上帝的能力、永生的辦法。

    湯書毅失神看著病床上的男人,這個幾乎快擁有上帝能力的男人……或者他已經找到了永生的辦法,只是秘而不宣。

    病床上的唐旭初,眨了眨眼睛,入眼的便是站在床邊的湯書毅。

    「你終于醒了,感覺怎么樣?」湯書毅的聲音不冷不熱,帶著一般醫生對病人的客氣與一絲淡淡的疏離。

    唐旭初沒理會他的問題,盯著湯書毅看了半晌,淡淡開口。

    「我記得你,第一次見面,是在愛默生教授的辦公室,十三年前!

    他記得!湯書毅明顯吃了一驚,當年他們僅是匆匆一瞥,愛默生教授甚至沒介紹他,只簡短對唐旭初說,他是自己的指導學生。

    如果他記得十三年前的見面,是不是也記得之后的……

    「之后我們在實驗室慶祝會上,見過第二次!固菩癯跸袷侵罍珪阈睦锏南敕ǎ又终f。

    「你……」湯書毅起了頭,卻不知該說什么才好。

    唐旭初卻像是十分滿意他的驚訝,眼里閃了點惡作劇的笑意!肝乙詾槟銘摬恢劣谶@么驚訝才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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